导语
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结果公告。本文对常见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进行解读,提醒考生诚信考试。
一、常见违规行为
| 违规行为 | 处理结果 |
|---|---|
| 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| 取消当科成绩 |
| 抄袭、协助抄袭 | 取消当科成绩,停考1年 |
| 替考 | 取消所有成绩,停考3年 |
| 扰乱考场秩序 | 取消当科成绩 |
| 提前答题、延迟停笔 | 取消当科成绩 |
二、特别提醒
- 手机等通讯设备严禁带入考场,即使关机状态也属于违规
- 考生须对答案雷同情况进行说明,无法说明者按抄袭处理
- 替考行为将被取消所有科目成绩并停考3年
三、诚信考试倡议
- 认真备考,诚信应考
- 遵守考场规则,服从监考管理
- 不作弊、不替考、不扰乱秩序
- 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
温馨提示
- 如有疑问可通过本站提交咨询
信息来源: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开信息。天津自考网(渝粤教育)整理发布,仅供学习参考。

